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锦江航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901号文同意注册。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9,412 万股。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13,588.40 万股,占发行数量的70%;网上发行数量为 5,823.60 万股,占发行数量的 3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 19,412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与初步询价公告》”)以及《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启动回拨前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
数为 2,313.47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 7,764.80 万股股票(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5,823.60 万股,占发行总量的 30%,
其中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 52,410,300 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5,825,700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3,588.40万股,占发行总量的7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10085872%。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T+2 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T+2 日)16:00 前,
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11.25 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
金应当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
账户在 2023 年 11 月 2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
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
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 战略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未安排战略配售。
二、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T+1
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707 室主持了锦江航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3”位 219
末“6”位 781908,906908,656908,531908,406908,281908,156908,031908
末“7”位 7551221,9551221,5551221,3551221,1551221
末“8”位 05855757,18355757,30855757,43355757,55855757,68355757,
80855757,93355757
末“9”位 227262832,118265267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锦江航运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271,768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锦江航运股票。
三、 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上海证券
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 号)、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上证发〔2023〕 36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以及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 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 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 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交 易平台(IPO 网下询价申购)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 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T 日)结束。经核查确
认,《发行公告》披露的 609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7,386 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
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参与了网下申购,网下有效申购总量为 27,763,310 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配售对象 有效申购股数 申购量占网下 获配数量 获配数量占网
类型 (万股) 有效申购数量 (股) 下发行总量的 配售比例
比例 比例
A类投资者 20,231,600 72.87% 42,587,664 73.13% 0.02105035%
B 类投资者 7,531,710 27.13% 15,648,336 26.87% 0.02077657%
合计 27,763,310 100.00% 58,236,000 100.00% -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尾数若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配售无零股产生。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 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
步配售明细表”。
四、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032666
发行人: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28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申购数量 初步配售数量 无限售期配售数 有限售期配售 获配金额 类别
(万股) (股) 量(股) 数量(股) (元)
1 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年分红自营 B881210754 6,000 12,630 11,367 1,263 142,087.50 A
2 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B883271913 6,000 12,630 11,367 1,263 142,087.50 A
3 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衡自营 B881089365 6,000 1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