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航运”、“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上证发〔2023〕35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上证发〔2023〕36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 号)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 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网址(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listing/、http://www.sse.com.cn/ipo/home/)查阅公告全文。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 上海锦江航运(集 证券简称 锦江航运
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网下申购 601083 网上申购代码 780083
代码
网下申购简称 锦江航运 网上申购简称 锦江申购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网下初步询价确定
定价方式 发行价格,网下不再 本次发行数量(万股) 19,412.00
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发行后总股本(万 129,412.00 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 15.00
股) 后总股本比例(%)
高价剔除比例(%) 1.0103 四数孰低值(元/股) 12.3650
本次发行价格(元/ 本次发行价格是否超
股) 11.25 出四数孰低值,以及 否
超出幅度(%)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
益按照 2022 年度经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其他估值指标(如适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8.24 倍 用) 不适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
所属行业名称及行 水上运输业(G55) 所属行业 T-3 日静态 5.39 倍
业代码 行业市盈率
根据发行价格确定 根据发行价格确定的
的承诺认购战略配 不适用 承诺认购战略配售总 不适用
售总量(万股) 量占本次发行数量比
(%)
网下发行数量(万 13,588.40 网上发行数量(万股) 5,823.60
股)
网下每笔拟申购数
量上限(万股)(申 6,000 网下每笔拟申购数量 100
购数量应为 10 万股 下限(万股)
整数倍)
网上每笔拟申购数 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计
量上限(万股)(申 5.80 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 218,385.00
购数量应为500股整 额(万元)
数倍)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本次发行重要日期
网下申购日及起止 2023 年 11 月 24 日 网上申购日及起止时 2023年11月24日(T
时间 (T 日)9:30-15:00 间 日 ) 9:30-11:30 ,
13:00-15:00
网下缴款日及截止 2023 年 11 月 28 日 网上缴款日及截止时 2023 年 11 月 28 日
时间 (T+2 日)16:00 间 (T+2 日)日终
备注:“四数孰低值”即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2023 年 11 月 23 日(T-1 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
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3 年 11 月 16 日(T-6 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锦江航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901 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锦江航运”,扩位简称为“锦江航运”,股票代码为“601083”,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0083”。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水上运输业(G55)。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 2023 年 11 月 21 日(T-3 日)9:30-15:00。截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T-3 日)15:00,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业务管理
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以下简称“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共收到 796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7,954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 3.78 元/股-40.95 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29,844,290 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2、投资者核查情况
根据 2023 年 11 月 16 日(T-6 日)刊登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条件,经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有 5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5 个配售对象未按要求提供审核材料或提供材料但未通过保荐人(主承销商)资格审核;5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
的 27 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4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 个配售对象未遵
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以上 14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共计 36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对应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09,380 万股。具体参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余 791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7,918 个配售对象全部
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 3.78元/股-40.95 元/股,对应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29,734,910 万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1、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同一拟申
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不低于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5.40 元/股(不含 15.40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5.40 元/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数量低于 4,120 万股(不含 4,12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