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项:
重夫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
一、股东关于持股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有色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
月内,新疆有色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
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新疆有色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
月。新疆有色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新疆有色减持所持有发行人股份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新疆有色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
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新疆有色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无
不可抗力原因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求,则每年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前
一年度末新疆有色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发行价。(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
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按照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股东绵阳基金、睃驰投资、陕西鸿浩、中博置业、诺尔特矿业、湖南力
恒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 2个月内,其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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