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证券代码:601028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一三年七月
玉龙股份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草案)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本次全部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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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股份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1、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股份”,或“公司”,或“本公司”)
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本股权激励计划”或“股
权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本股权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玉龙股份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为300万份玉龙股份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
时玉龙股份股本总额31,750万股的0.94%,首次授予37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27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玉龙股份股本总额31,750万股的0.85%,另预留30万
股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数量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总数
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中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业务骨干。
5、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4.18元。向预留激励对象授予的30万股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时由董事会决定,该价格为授予该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玉龙股份股票均价的50%。
6、授予日及授予方式:本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认授予条件实现后予以公告,该公告日即为授予日。公司
应当在董事会确认授予条件实现后的30日内完成权益授权、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采用首次授予和预留相结合的方式,激励对象在符合本股
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下方可获授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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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股份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7、若公司在授予日前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除上述情况外,因其
他原因需要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经公司董事会
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解锁安排: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四期解锁,在解锁期内
满足本计划的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锁定并上市流通。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及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锁
解锁安排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比例
第一批于自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以2012年度为基准年,201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25%
予日12个月后解锁 低于15%,且201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5%
第二批于自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以2012年度为基准年,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25%
予日24个月后解锁 低于30%,且2014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
第三批于自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以2012年度为基准年,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25%
予日36个月后解锁 低于50%,且2015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5%
第四批于自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以2012年度为基准年,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25%
予日48个月后解锁 低于75%,且2016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本计划预留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锁,在解锁期内满足本计划的解锁
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锁定并上市流通。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及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锁
解锁安排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比例
第一批于自该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2012年度为基准年,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自首次授予日 30%
低于30%,且2014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
起24个月后解锁
第二批于自该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2012年度为基准年,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授予日起24个月后且自首次授予日 30%
低于50%,且2015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5%
起36个月后解锁
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