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9 证券简称:江苏有线 公告编号:临2018-051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向昆山市信息港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26号)(以下简称“批复”)文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披露的《江苏有线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0)。
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后及时开展资产过户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展公司”)的70%股权。2018年7月23日,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发展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完成了工行变更登记。
根据发展公司交割完成后的股东名册,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已获得发展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
二、本次交易后续事项
1、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6,100万元,公
司将在批复的有效期内,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实施配套融资,并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若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资金自筹等方式补足差额部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2、本次交易涉及的公司新增股份尚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份登记和上市手续。
3、公司尚需向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因本次交易导致的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等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公司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公司尚需向结算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的登记、上市手续,办理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及完成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本次重组事宜,在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障碍或无法实施的重大风险。
2、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交易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相关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各方有权按照上述批准和授权实施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已经完成,公司作为唯一股东现持有发展公司100%股权;交易对方已完成标的资产的交付、过户义务,上述标的资产过户行为合法有效。
(3)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及完成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