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注: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中各项词语和简称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各项词语和简称的含义相同。
1、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70,257,611股
(3)发行价格:4.27元/股
(4)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及其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 配售金额(元) 占发行总量比例 锁定期(月)
(股) (%)
黑龙江电信国脉工程股份
1 有限公司 70,257,611 299,999,998.97 100 12
合计 70,257,611 299,999,998.97 100 /
2、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一)江苏有线已取得的批准
1.2017年9月14日,江苏省财政厅与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联合向江苏有线出具了《关于江苏有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预审核意见的批复》(苏财资〔2017〕138号),原则同意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2.2017年9月15日,江苏有线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有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有线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购买协议>的议案》等议案,且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年2月11日,江苏有线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江苏有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有线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且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年2月26日,江苏省财政厅、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向江苏有线出
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批复》(苏财资〔2018〕44号),同意江苏有线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发展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5.2018年2月28日,江苏有线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江苏有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有线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
6.2019年5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7.2019年6月13日,江苏有线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重组的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核发的批复有效期届满日。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重组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事项保持不变。
(二)交易对方已取得的内部批准
息港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2.张家港电视台于2017年7月26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张家港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张家港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3.2017年7月17日,紫金创投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作出决定,同意将紫金创投基金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公司截至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4.江阴广电集团于2018年2月5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江阴广电集团党委会同意将江阴广电集团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5.常熟电视台于2017年7月19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常熟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常熟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6.中共苏州市吴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员会于2017年7月13日召开专题会,根据专题会会议纪要,中共苏州市吴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员会同意将吴江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7.2017年8月12日,如东广视传媒执行董事及如东广视传媒唯一股东如东县东泰社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作出决定,同意将如东广视传媒持有的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8.2018年1月18日,栖霞广电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栖霞广电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9.2017年7月26日,睢宁广电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决议同意将睢宁广电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10.2018年1月19日,江苏聚贤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聚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出决定,同意将江苏聚贤所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公司截至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11.2017年8月9日,通州广电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决议同意将通州广电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12.根据中共海门市广播电视台党组于2017年8月16日作出的《中共海门市广播电视台党组关于转让所持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会议纪要》,中共海门市广播电视台党组同意海门电视台将其所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13.宝应电视台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宝应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宝应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
14.中共徐州市铜山区广播电视台委员会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会议,根据会议纪要,中共徐州市铜山区广播电视台委员会同意将铜山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15.泰兴电视台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泰兴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泰兴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16.丰县电视台于2017年7月26日召开党总支会,根据党总支书会议纪要,丰县电视台党总支同意将丰县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17.丹阳电视台于2017年9月5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丹阳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丹阳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18.高邮电视台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党组会,根据党组会会议纪要,高邮电视台党组会同意将高邮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19.东台电视台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