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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华电:召开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等

公告日期:2002-04-15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2年5月22日 
  ●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丽山湖大酒店 
  ●会议方式:现场 
  ●提案:详见会议审议事项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02年5月22日上午九时在呼和浩特市丽山湖大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4、审议公司《董事会2001年度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监事会2001年度工作报告》; 
  6、审议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7、审议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审议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2001年年度报告摘要》;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公司《关于合并报表相关财务政策调整的议案》; 
  11、审议公司《关于出资组建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12、审议公司《关于出资组建正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02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第11项、12项提案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出,已于2002年3月18日于《上海证券报》公告,其余提案内容见本日公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以及年度报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2年5月1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他人出席,但需出具相应的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 
  四、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请于2002年5月13日----17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外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登记。 
  四、登记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218号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五、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联系人:武丽英。 
  电话:0471—6941436 
  传真:0471—6941436 
  邮编:010020 
  特此公告 

                               二OO二年四月十六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次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_______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持股数:____股 
  委托日期:__________有效期: 
  受委托人(签字):______身份证号: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4月12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吕慧副董事长受乌若思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乌若思董事长委托吕慧副董事长参加会议,铁木尔董事委托张振业董事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议定事项,合法有效。 
  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经过与会代表的认真讨论,经逐项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了公司《200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提请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请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主要内容如下: 
  经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220,205,633.68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22,020,563.37元,提取7.5%的公益金计16,515,422.5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0,856,092.11元以及其他转入81,248,335.19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3,774,075.08元。 
  公司建议以200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提取2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44,041,126.74元后,以公司2001年12月31日总股本99,06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计118,873,200.00元,未分配利润180,859,748.34元结转下年度。 
  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8,199,653.72元,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17,460,066.17元,由于上年福利人员工资未通过福利费核算,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116,504.56元。 
  其他转入81,248,335.19元,是由于(1)上年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分配预案,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激励基金300,000.00元,后根据2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改由应付工资支付;(2)其他调整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1.30元;(3)根据财政部财企〖2000〗295号和财企〖2000〗878号文件规定,2000年末将公司住房周转金余额80,948,336.49元做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处理,后根据财政部财会〖2001〗5号文规定,经公司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由公益金核销70,756,706.04元、公积金核销10,191,630.45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拟于2003年进行一次上一年度利润分配; 
  2、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在50%--60%左右; 
  3、公司2001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发展,不用于下一年度股利分配; 
  4、采取派发现金红利的形式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200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批准了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制定的《公司治理结构改进工作计划》; 
  七、审议批准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请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九、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收购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权(权益)的议案》; 
  公司拟出资收购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0%的出资权(权益),授权总经理负责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定有关收购的具体条件、价款等协议的具体内容;组织对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审计;并将收购协议及审计报告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乌若思、吕慧、铁木尔先生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表决权也未计入该事项的法定表决总数; 
  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其主体为建设并经营内蒙古海勃湾电厂二期工程2×200MW发电机组,该项目总投资约14.4亿元。 
  海勃湾二期工程开工报告由国家计委以计投资[2001]2221号文批准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14.4亿元,其中注册资本为总投资的20%,预计2.88亿元,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按照6:4的比例出资。 
  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并经营的海勃湾电厂二期工程2×200MW发电机组位于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南侧,厂址交通便利,北拒109国道仅1KM,且西临黄河,东靠海勃湾煤矿和乌达煤矿,属典型的坑口电站,建厂条件优越。 
  近年来,乌海地区由于用电负荷增长较快,装机容量明显不足,需从蒙西电网东端倒送电力,形成煤电倒流的现象。海勃湾电厂二期工程2×200MW发电机组建成后,除能满足乌海地区高耗能企业及化工企业用电需求外,还可以提高乌海地区电网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避免煤电倒流的不合理现象。 
  根据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2001年对海勃湾电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所作的的评估报告,按照年设备利用小时5250小时,到厂标准煤价117月/吨,发电标准煤耗345克/千瓦时测算,如果经营期内含税电价为0.22元/千瓦时,则该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10.36%,资本金内部收益率13%,全部投资回收期9.8年,经济效益较好。 
  该项目两台机组预计于2002年底全部投产。 
  十、审议批准了《关于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公司目前持有内蒙古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电公司")208,204,252股股权,占其总股本的41.64%,为其控股股东。为了寻找新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优化海电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海电公司股份中的23,232,730股转让给内蒙古基本建设咨询投资公司,转让价格为1.14元/股,转让后,公司将持有海电公司184,971,522股股权,占其总股本的36.99%,依然为其控股股东。 
  内蒙古基本建设咨询投资公司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所属之基本建设咨询投资公司,拟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进行电力基本建设投资。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01年度工作报告》,提请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十二、审议批准了公司《2002生产、财务计划》; 
  十三、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合并报表相关财务政策调整的议案》,提请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近几年公司通过资本运作,资产及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控股、参股公司不断增多,公司建议调整原合并会计报表政策。 
  公司原确定的长期投资核算方法为:拥有被投资公司不足20%的权益性资本时以成本法核算;拥有被投资公司20%至50%的权益性资本时以权益法核算;对直接或间接拥有被投资公司50%以上权益性资本时,采取权益法核算并对会计报表予以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同时也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管理行为,加强对被投资单位的监督和控制,拟对公司现行的长期投资核算方法变更为:拥有被投资公司不足20%的权益性资本时以成本法核算;对拥有被投资公司20%以上权益性资本,对被投资公司没有实际控制权时,采取权益法核算;对拥有被投资公司20%以上权益性资本,并对被投资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时,或拥有被投资公司50%以上权益性资本时,采取权益法核算,并对会计报表予以合并。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罗新泉、刘爱国两位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新一届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名乌若思、俞国绥、吕慧、铁木尔、张振业、石维柱、金泽宁、张箭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02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提请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2002年拟继续聘请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