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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63 沪市 内蒙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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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华电:公司2001年配股说明书及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公告日期:2001-11-09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配股说明书 

  配股主承销商 
  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配股说明书,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别风险提示 
  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2000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有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该审计意见全文及相关附注。注册会计师已对该事项出具补充意见,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也已对相关事项作出了详细说明,也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因行业特点,发行人存在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行人在本配股说明书中均予以充分披露,请投资人注意阅读。 
  发行人之控股股东内蒙电力集团合并持有发行人70.25%的股权,对于发行人有绝对控制能力,存在大股东控制风险。对于该事实,发行人在本配股说明书中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股票简称:内蒙华电 
  股票代码:600863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218号 
  配股主承销商: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副主承销商:闽发证券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公告时间:2001年11月10日 
  公司中文名称: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Inner Mongolia MengDian HuaNeng Thermal Power Corporation Limited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218号 
  股票简称:内蒙华电 
  股票代码:600863 
  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票数量:4,563万股 
  配售比例:10:3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6.60元 
  预计募集资金量:30,115.8万元 
  发行方式:向原股东配售 
  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发行日期:2001年11月20日--2001年12月3日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承销团成员: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承销商) 
  闽发证券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 
  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 
  发行人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 
  签署日期:2001年11月6日 
  第一节  释 义 
  本配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1、 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指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3、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4、 内蒙电力集团:指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丰泰公司:指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 
  6、 托电公司:指内蒙古大唐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 自治区:指内蒙古自治区  
  8、 董事会:指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9、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或本次配售: 指本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4563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 A股  
  10、 本说明书:指本配股说明书 
  11、 主承销商:指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副主承销商:指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分销商:指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 承销协议:指公司就本次股票发行与主承销商签订的承销协议 
  13、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概 览 
  发行人声明:本概览仅为配股说明书全文的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配股说明书全文。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于1993年9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主营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1994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审查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000万股,同年5月″内蒙华电″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截止200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4,498万股,流通股15,210万股。帐面总资产37.70亿元,净资产33.43亿元,直属企业发电装机总容量142.5万千瓦,同时拥有装机容量20万千瓦的内蒙古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41.64%的股权。是内蒙古西部电网主力发电企业之一。 
  二、 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元) 
  项目/年度      2000年度      1999年度       1998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422,842,369.82  1,226,791,369.33   419,114,120.95 
  净利润       304,199,205.52   201,467,231.05   200,254,547.47 
  总资产      3,769,676,074.72  3,684,213,260.65  1,461,413,953.95 
  股东权益     3,343,267,422.74  3,227,266,329.41  1,187,031,267.36 
  每股收益       0.322        0.213        0.36 
  每股净资产      3.538        3.42        2.14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3.501        3.38        2.0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    0.054       -0.326        0.075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9.10%        6.24%       16.87% 
  三、 本次发行概况 
  公司本次配股,拟以公司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94,498万股为基数,以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共可配售28,349.4万股,配售价格6.60元/股。 
  鉴于公司国家股股东代表及法人股股东均致函公司声明放弃本次配股股份之认购权,因此本次配股实际为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4,563万股,预计可募集资金30,115.8万元,扣除配股相关费用1,115.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29,000万元。 
  四、 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1、使用募集资金20,878万元用于收购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45%的出资权(权益); 
  2、使用募集资金8,122万元用于收购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大唐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5%的出资权(权益),本公司对该项目共需投资资本金19,668万元,资金不足部分11,546万元由公司自筹解决。 
  鉴于丰泰公司、托电公司的建设项目均为2000年度开工建设的在建项目,且该两个项目的资本金均为分期逐步到位,经协商确定,本公司对上述两个项目出资权 权益 的收购方式如下:a、本公司向内蒙电力集团支付截止本公司付款转让基准日内蒙电力集团对丰泰、托电公司实际到位的出资后,本公司即可成为丰泰、托电公司的合法股东,享有内蒙电力集团在丰泰、托电两公司的权益;b、内蒙电力集团对丰泰、托电公司尚未到位的资本金出资,由本公司取代内蒙电力集团根据丰泰、托电公司的章程、协议以及股东会决议按期如约分别投入丰泰、托电公司。因而,上述收购行为实质为将丰泰、托电公司的出资人之一内蒙电力集团置换为本公司的行为。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本配股说明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文件的要求而编制。 
  发行人于2001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出了2001年配股预案,该预案于2001年3月28日在发行人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2001年4月17日,发行人董事会召开第三届第十三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事项″的决议,董事会对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2001]43号《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及《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对公司2001年配股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配股的有关规定;依照中国证监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指引》,批准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以及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的补充意见》。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本次配股配股价格为6.6元/股,决定聘请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1年配股之主承销商。 
  本配股方案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88号文核准。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1、发行人: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乌若思 
  联 系 人:张彤 
  电  话:0471-6942388 
  传  真:0471-6926658 
  发行人网址:www.nmhdwz.com 
  发行人电子信箱:nmhd@public.hh.nm.cn 
  2、主承销商: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发展银行大厦22楼 
  法定代表人:谭载阳 
  电  话:0755-2080545 
  传  真:0755-2080542 
  联 系 人:尹文伟、俞建杰 
  3、副主承销商:闽发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28-29层 
  法定代表人:张晓伟 
  电  话:0591--7801005 
  传  真:0591--7801003 
  联 系 人:胡坚 
  4、分销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建艺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  话:0755--3785324 
  传  真:0755--3788877 
  联 系 人:吕闻念 
  分销商: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巨鹿路756号 
  法定代表人:朱福涛 
  电  话:021-62568800--2076 
  传  真:021--62569331 
  联 系 人:李永远 
  5、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11A6 
  法定代表人:马晓刚 
  电  话:010-65612462,65612463 
  传  真:010-65612322 
  经办律师:杨华 王晓明 
  6、审计机构: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2号万通广场B座十八层 
  法定代表人:梁春 
  电  话:0471-6297234 
  传  真:0471-6297240 
  经办注册会计师:贾嵩峰 苏斌贝  寇国清 刘翠枝 刘东风 胡发详 
  7、独立财务顾问: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