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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01-03-14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配股方案已获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沪证司[2000]150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20号文核准通过,本次《配股说明书》已刊登在2001年2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该《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作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应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现将该《配股说明书》所载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配股方案摘要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配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
  3、配股价格:人民币16元/股;

    4、配股比例:以公司1999年末总股本229,552,3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股配3股的比例配股;

    5、配售股票数量:共计配售40,744,414股。其中国家股股东承配其可配售额的10%,即3,124,586股,其余放弃;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37,619,828股。

    二、股权登记日:2001年3月1日;
  三、除权基准日:2001年3月2日;
  四、配股对象:

    截至2001年3月1日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上海医药(600849)”的全体股东。

    五、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2001年3月2日至2001年3月15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不缴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六、缴款地点:

    社会公众股股东在上述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办理指定交易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所属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柜台处办理缴款手续。

    国家股股东在认购缴款期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9号
  电话:(021)5899999-8012
  传真:(021)58995835
  七、缴款办法:

    社会公众股股东以现金认购配股时,填写“医药配股”,委托代码为“700849”,每股价格人民币16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0.3后取整,以现金方式认购,不足一股的部分四舍五入。

    八、对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配股余额由承销团包销,国家股的配股由主承销商代销,逾期未认购部分视作自动放弃。

    九、获配股票的交易

    1、本次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即社会公众股部分,其上市交易时间将于本次配股缴款结束并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另行公告。

    2、本公司国家股的本次配股部分在国家有关规定公布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3、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的处理办法,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处理。

    十、投资者如需了解本次配股详细情况,敬请查阅在2001年2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配股说明书》。

    十一、咨询办法:

    若投资者对本次配股有咨询,请咨询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本次配股主承销商。

    联系电话:(021)5899999-8012
  联系传真:(021)58995835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