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动力新科 动力B 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 2023-019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汽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
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概况
经公司 2021 年3 月召开的董事会九届七次会议及2021 年6 月召
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控股的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汽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公司与上汽财务公司签署协议且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三年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新的协议取代前述协议之日止。上述协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与上汽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上述协议将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原协议自动失效。上述新的协议将按照市场原则,就交易内容等进行约定。公司根据上述框架协议对公司与上汽财务公司2024 年度金融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测,并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无需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实施协议进行表决,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计算实际发生的金额,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汇报。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
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上述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二、关联方概况和关联关系
上汽财务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5 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
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为王晓秋,由上汽集团、上海汽车工业销售有限公司分别持股 98.999%、1.001%,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业务范围包括:(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10)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1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汽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定价按照银监会规定要求执行。
四、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
上述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公司与上汽财务公司签署协议且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三年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新的协议取代前述协议之日止,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股东的影响
上汽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等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本公司有关存款、结算及其他金融中间业务等业务。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诚实信用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是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说明
根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并考虑业务发展及可能发生的变动因素后,经公司董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 2023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3 年度的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2023 年预计金额(万元) 2023 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财务公司服务收入(不含本金) 2,905.88 383.93
财务公司服务支出(不含本金) 600.00 40.59
合计 3,505.88 424.53
说明:(1)财务公司服务收入(不含本金)是指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在上汽财务公司的存款利息等服务收入。公司在上汽财务
公司 2023 年度的存款利息等收入为 281.63 万元,公司在上汽财务公司 2023 年
度的服务费返还收入 102.30 万元。2023 年度每日最高存款额为 5.15 亿元、存
款利率为 0.42%-1.38%(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基准利率为 0.3%-1.0%)。公司 2023年度在上汽财务公司的授信总额为 3 亿元。
(2)财务公司服务支出(不含本金)是指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在上汽财务公司的融资手续费等服务支出。公司在上汽财务公司 2023 年度的融资手续费等支出为 40.59 万元。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为其整车销售业务在上汽财务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为信誉良好的经销商和终端客户向上汽财务公司提供债权收购或租赁权收购等担保(即回购担保业务)贴息支出为0 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正常的、持续性的交易行为,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采用市场价定价,上述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六、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
基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并考虑业务发展
及可能发生的变动因素后,经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董事会
十届六次会议审议,公司预计 2024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2024 年预计金额(万元)
财务公司服务收入(不含本金) 1,793.68
财务公司服务支出(不含本金) 641.57
合计 2,435.25
说明:(1)财务公司服务收入(不含本金)是指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在上汽财务公司的存款利息等服务收入。公司在上汽财务公司 2024 年度的存款利息等收入预计为 1590.28 万元,公司在上汽财务公司2024 年度的服务费返还收入预计为 203.4 万元。2024 年度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 20 亿元、存款利率预计为 0.42%-2.0%(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基准利率为0.3%-1.75%)。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在上汽财务公司的授信总额为 0.15 亿元。
(2)财务公司服务支出(不含本金)是指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在上汽财务公司的融资手续费等服务支出。公司在上汽财务公司 2024 年度的融资手续费等支出预计为 641.57 万元,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为其整车销售业务在上汽财务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为信誉良好的经销商和终端客户向上汽财务公司提供债权收购或租赁权收购等担保(即回购担保业务)贴息支出预计为 0 万元。
说明:上述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且考虑相关可能变动因素所做出的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七、审议程序
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十届六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弃
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与上汽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他 3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认为,上汽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有关存款、结算及其他金融中间业务等业务,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诚实信用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是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十届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十届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