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动力新科 动力B 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 2024-058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汽红岩诉讼及部分资产被采取
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8 月 15 日、8 月 21 日、8 月 28 日分别披
露了《关于诉讼情况的公告》(临 2024-042)、《关于上汽红岩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临 2024-044)、《关于上汽红岩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临 2024-045)、《关于上汽红岩诉讼及部分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展公告》(临 2024-051),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告。现将上汽红岩新增诉讼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汽红岩新增诉讼情况
公司 2024 年 8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情况的公告》(临 2024-042),
披露了 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发生的诉讼情况;8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上汽红岩诉讼及部分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
展公告》(临 2024-051),披露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于 2024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作为原告或被告累计提起诉讼或收到新增诉讼的
情况。
近期,经公司统计,上汽红岩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8
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或作为被告收到起诉书的诉讼事项累计 13 项(均未
结案),诉讼涉案本金 97,781.22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7.69%,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未结案诉讼情况
类别 诉讼数量 标的数额(本金) 诉讼事项
上汽红岩作为原告 0 0 合同纠纷等
上汽红岩作为被告 13 97,781.22
上述诉讼事项中,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诉讼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案号 原告 被告 标的额 案由 状态
1 (2024)渝 0112 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上汽红岩 16,320.19 金融借款 一审中
初 35008 号 司重庆两江分行 合同纠纷
2 (2024)鲁 0614 民 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 上汽红岩 1,155.68 买卖合同 管辖权异议中
初 3407 号 司 纠纷
3 (2024)渝 0105 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上汽红岩 10,760.53 金融借款 一审待开庭
初 28298 号 司重庆分行 合同纠纷
4 (2024)渝 0192 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上汽红岩、上汽红岩 18,005.02 金融借款 一审待开庭
民初 10270 号 司重庆分行 车桥公司 合同纠纷
5 (2024)渝 0192 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上汽红岩 48,770 金融借款 一审待开庭
初 11357 号 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合同纠纷
二、上汽红岩新增部分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
上汽红岩于近期新收到法院送达的有关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1、上汽红岩于近日收到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04)鲁 0614 民初 3407 号】),因申请保全人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上汽红岩买卖合同纠纷,法院裁定冻结上汽红岩名下银行存款 1,166 万元或查封等价值财产。
2、上汽红岩于近日收到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
定书(【(2004)鄂 0302 财保 238 号】)和(【(2004)鄂 0302 财保 254 号】),
因申请保全人驰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上汽红岩买卖合同纠纷,法院裁定对上汽红岩价值 1,200 万元和价值 490.77 万元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或冻结。
3、上汽红岩于近日收到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2004)渝 0111 财保 181 号】)和《执行裁定书》【(2004)渝 0111 执
保 506 号】等,因申请保全人重庆中帝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对上汽红岩和上汽红岩车桥(重庆)有限公司名下价值相当于 410 万元和 580 万元的财产或银行存款予以查封、扣押或冻结。根据《保全结果告知书》等,法院已将上汽红岩和上汽红岩车桥(重庆)有限公司名下的部分机器设备予以查封。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因上汽红岩上述诉讼正在程序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上汽红岩部分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能会影响上汽红岩的正常运作,但不会对本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对的风险详见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