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1-050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下属控股子公司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原告诉请判决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顺达通等被告支付金额合计人民币 101,495,822.27 元(以下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并不认同上述诉讼事实及理由,正在积极依法应诉。目前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顺达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达通”)于 11 月 8 日收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现将相关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1、当事人
原告:泉州市交发工程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交发”)
被告:长虹顺达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
2、受理机构: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诉讼事实和理由
泉州交发起诉称:顺达通等被告与泉州交发签订《购销合同》,采购化工材料,泉州交发以其已按《购销合同》供货,而顺达通等被告未能依约向泉州交发履行货款支付义务为由,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事项
1、判令顺达通等被告向泉州交发支付货款共计 95,927,029.55 元;
2、判令顺达通等被告按年化率 8%向泉州交发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从逾期
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暂计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
金为 4,616,077.18 元);
3、判令顺达通等被告承担泉州交发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费 952,715.54元;
4、判令顺达通等被告承担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
目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诉讼。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本次公告的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顺达通并不认同上述诉讼事实和理由,正在积极依法应诉。公司目前无法判断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