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1-051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10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经销商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于 10 月 27 日披露了《四川长虹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经销商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21-047 号),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易家”)的经销商(包括但不限于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经销商以资产抵押向公司提供足额的反担保,协定经销商取得的融资款全部用于支付智易家的采购货款;担保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后续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就该公告中的相关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条件
被担保人为公司推荐并经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审核确认后,并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智易家下游非关联经销商。公司将根据智易家与经销商的历史交易记录、经销商资信情况等对智易家下游经销商资质进行审核,选择愿意保持长期合作关系、与公司共谋发展的经销商推荐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被担保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被担保人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有 12 个月(含)以上交易记录;
2、被担保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在册;
3、被担保人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稳定,与公司过往合作记录良好;
4、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若因业务需要,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经销商提供融资担保,需按有关的法律法规另行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
二、主要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智易家下游经销商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
2、经销商取得的融资款全部用于支付智易家的采购货款;
3、对于使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智易家下游经销商,公司业务部门将不定期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考察;
4、公司为智易家的经销商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同时,经销商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存单质押;同时,经销商需以资产向公司提供足额的反担保或履约保证,反担保或履约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抵押、动产质押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为智易家的经销商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具体实施担保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