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将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四川长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不会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签名:
周 静(签字) 马 力(签字)
曲 庆(签字)
2021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