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1-047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经销商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子公司符合一定条件的经销商,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 10亿元人民币,担保金额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智易家经销商提供担保的上限,具体以后续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零。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被担保人需以资产抵押向公司提供足额的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 年 10 月 25 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经销商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易家”)的经销商(包括但不限于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经销商以资产抵押向公司提供足额的反担保,协定经销商取得的融资款全部用于支付智易家的采购货款;担保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后续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授权公司经营层决定并签署公司向智易家经销商提供担保过程中需公司签署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最高额度担保合同等),其签字和签章视为有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推荐并经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审核确认后,并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智易家下游非关联经销商。公司将根据智易家与经销商的历史交易记录、经销商资信情况等对智易家下游经销商资质进行审核,选择愿意保持长期合作关系与公司共谋发展的经销商推荐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被担保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被担保人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有 12 个月(含)以上交易记录;
2、 被担保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如期进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
3、 被担保人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稳定,依法纳税。
被担保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本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
目前公司确定的担保主要内容包括: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担保金额:总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后续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4、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为智易家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已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智易家下游经销商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
(2)对于使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智易家下游经销商,公司业务部门将不定期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考察;
(3)公司为智易家经销商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同时,经销商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经销商以资产抵押向公司提供足额的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通过帮助公司下属子公司智易家经销商有效解决银行融资资源问题,有利于提高经销商积极性、拓展其融资渠道,推进与经销商良好合作,实现双方共赢。同时,为加强对经销商担保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要求经销商以资产抵押向公司提供足额的反担保,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智易家经销商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解决经销商银行资源问题,推进与经销商良好合作,实现双方共赢。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智易家经销商提供担保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智易家经销商融资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101,94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4.68%。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担保金额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智易家经销商提供担保的上限,具体以后续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七、备查文件
1、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