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07 股票简称:ST天业 公告编号:临2020-001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深圳天盈汇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财产份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山东鲁信文化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鲁信文化”)支付完毕深圳天盈汇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份额(简称“天盈汇鑫财产份额”)的回购价款,其中公司以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分期支付5.95亿元(其中,1亿元已于2020年1月3日兑付)。鲁信文化在商业承兑汇票全部兑付并付息后,配合公司办理天盈汇鑫财产份额转让工商变更登记。
一、公司投资360项目情况
2016 年 1 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9,950 万元与深圳市前海盈合投资
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深圳天盈汇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天盈汇鑫”),占
天盈汇鑫认缴出资额的 95.50%。2016 年 4 月,公司出资不超过 6 亿元增资认购
天盈汇鑫有限合伙份额,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额为 69,950万元,占天盈汇鑫认缴出资额的 99.93%。天盈汇鑫与深圳天恒盈合金融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天恒盈合”)签订《基金委托财产转让协议》,天盈汇鑫受让天恒盈合在中恒星光—VIE 回归基金一期(简称“中恒星光”)基金项下的委托财产,委托财产总额为人民币 67,200 万元,天盈汇鑫作为单一 LP 参与投资中恒星光,同时,中恒星光作为单一 LP 出资 65,113.64 元认购宁波挚信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宁波挚信”)的份额,占宁波挚信认缴出资额的 99.68%,参与投资奇虎 360 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简称“360 项目”)。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4 月 2 日、4 月 23 日、4 月 27 日、4 月
29 日、2017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天盈汇鑫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深圳天盈黑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关于认购深圳天盈汇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公告》、《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深圳天盈汇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参与投资奇虎 360 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关于对公司有关参与投资奇虎 360 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等公告。
二、公司回购天盈汇鑫财产份额相关情况
2017 年 12 月公司以天盈汇鑫财产份额为保证措施进行融资,与鲁信文化签
署天盈汇鑫财产份额转让相关协议,公司将持有的天盈汇鑫 99.93%的财产份额转让给鲁信文化,价款为 76,387.50 万元,公司在协议签署之日起未来两年内有权单方提出按照鲁信文化实际支付价款加上每年 9%的资金成本,回购天盈汇鑫
财产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5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与鲁信文化签署相关回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等,约定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前采取分笔支付回购价款的方式回购天盈汇鑫 99.93%的财产份额,并承担 360项目后续追加投资。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高新城建”)承诺
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确保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支付完毕回购价款,360
股权资产上市流通前完成天盈汇鑫财产份额的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10 月 26 日、2019 年 6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深圳天盈
汇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进展公告》、《关于回购深圳天盈汇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进展的补充公告》、《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8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三、公司回购天盈汇鑫财产份额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照相关回购协议约定,向鲁信文化支付完毕天盈汇
鑫财产份额的回购价款,其中,2019 年 4 月至 12 月以现金分期支付 3.21 亿元;
结合公司现状,经与鲁信文化协商确定,以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 5.95 亿元
(其中,1 亿元已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兑付;剩余 2.3 亿元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
为 2020 年 4 月 15 日,1 亿元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1.65
亿元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为 2020 年 10 月 30 日),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年化 9%利
率计息,由公司或约定主体支付给鲁信文化。鲁信文化在商业承兑汇票全部兑付并付息后,配合公司办理天盈汇鑫财产份额转让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子公司向高新城建借款人民币 9 亿元,协助公司支付天盈汇鑫财产份额回购款等事项。公司上述支付的商业承兑汇票由高新城建提供给公司,由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兑付,高新城建履行了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回购天盈汇鑫财产份额的承诺,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按借款协议约定归还上述借款。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