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ST天业 公告编号:临2019-002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通信托”)于2018年12月18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持有的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的4670万无限售流通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2019年1月8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本次拍卖事项出具裁定如下:
“被执行人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的4670万无限售流通股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上述股票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起转移。买受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次拍卖过户完成前,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60,540,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5%。本次拍卖过户完成后,天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将变更为213,840,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7%,该部分股份仍处于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国通信托持有公司股份46,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依据相关披露准则编制完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本公告日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