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6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全
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中药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8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579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为 6.62 元/股。
关联董事卢小青、刘为权、徐永前、邢健对本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周
五)下午 2:00 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