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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48 沪市 上实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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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48 : 上实发展关于收购宝宏基金持有的上实发展(青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3.52%股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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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4-  31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宝宏基金持有的上实发展(青岛)投资开发
有限公司 23.52%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提升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本公司收购宝宏(天津)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上实发展(青岛)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 23.52%股权,标的股权价款为人民币 110,800 万元。
?  本次收购将使公司获得更大的经济收益,确保公司股东利益最大
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投资策略调整要求及青岛啤酒城项目的实际开发情况,
为提升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公司收购宝宏(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宝宏基金”)持有的上实发展(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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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23.52%股权。标的股权
价款为人民币 110,800 万元, 全部标的股权转让款于 2015 年 2 月 28
日前一次付清。本次收购后,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出资单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0,884.15  87.91
上海上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7,000  12.09
合计  57,884.15  100
本收购事项经 2014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
二 、交易对方介绍
宝宏基金系致力于股权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于2011年8月30日
设立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宝宏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智盈(天津)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宝宏基金由智盈 (天津)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三、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系为了开发青岛啤酒城项目而设立,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注册地址为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国际金融广
场)1 号楼 18 层, 法定代表人为邹勇, 公司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
房地产开发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开发建设、经营;物业管理;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
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
凭许可证经营。 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57,884.15 万元人民币, 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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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7,273.04  64.39%
上海上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7,000.00  12.09%
宝宏(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611.11  23.52%
合  计  57,884.15  100%
项目公司开发的青岛国际啤酒城项目位于青岛市崂山区的中心
区域,北起苗岭路,南至香港东路,西至海尔路,东至深圳路。地块
总占地面积为 227674.70 平方米,容积率 2.1,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集
节庆、休闲、购物、商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大型都市综合体。 截止目前,
啤酒城项目一期办公楼已竣工,二期第一标段基坑开挖已完成,目前
正在进行桩基锚杆的施工;三期尚未开工。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上
会师报字(2014)第 2069 号”) ,截止 2014 年 4 月 30 日,项目公司净
资产 192,227.22 万元人民币,负债 154,327.21 万元人民币,总资产
346,604.43 万元人民币。
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
(“信资评报字[2014]第 223 号”),截止 2014 年 4 月 30 日,项目公
司评估净资产为 471,195.30 万元人民币,评估负债 154,327.21 万元
人民币,评估总资产 625,522.51 万元人民币。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 110,800 万元。
2、受让方应于 2015 年 2 月 28 日前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
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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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让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
每逾期一日应向转让方支付应付未付转让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
至标的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如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
受让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转让方实际损失的,受让方应另行予以
赔偿。
4、转让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签署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所需相关法律
文件,致使目标公司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的,每
逾期一日按股权转让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五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 能使公司获得更大的经济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最
大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 《股权转让协议》
3、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