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9 证券简称:爱科赛博 公告编号:2024-081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陕西省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
司股份数 5,871,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9%;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上市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起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收到股东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的告知函》,因经营发展需要,现集成电路基金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贵公司股份不超过
1,153,854 股(若减持期间内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股本
除权、除息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并在相关公告中予以说明),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集成电路基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
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
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减持特别规定,在连续 30 日内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集成电路基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4,194,000股
5,871,600 5.09%
金 一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1,677,600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指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 拟减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合理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份来 持原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价格区间
源 因
集成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5/1/16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经营
电路 1,153,854 1% 过:1,153,854 股 ~ 格 得及股 发展
基金 股 2025/4/15 本转增 需要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股份锁定承诺
(1)本企业在本次发行申报前 12 个月内取得的发行人的股份(本企业取得
相关股份的日期为相关股份工商登记完成之日,下同),自取得该等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和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孰日晚为准),
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委托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本企业或执行
合伙事务的除外)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该等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该等发行人股份。
(2)本企业在本次发行申报 12 个月前取得的发行人的股份,于发行人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委
托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本企业或执行合伙事务的除外)本企业于本次发行
前持有的该等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该等发
行人股份。
(3)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实施。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4)上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若违反该承诺给爱科赛博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减持所持有的爱科赛博股份;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要求发生变化,本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予以执行。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2)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承诺出具后,如新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企业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