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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48 沪市 上实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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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实发展: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11-07-16

证券代码:600748       证券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1-19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上实南开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实业
   半岛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华申大厦 601 室以及上海上实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所有的永隆商厦 5 楼两项资产。
   本次收购将使公司增加经营性物业,从而进一步理顺并优化公司
   的资产构成,收购后该资产以出租的方式经营的预期收益良好,
   且未来有一定的升值预期。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14 日召开总裁办公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全资子公司上海上实南开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实业半岛发
展有限公司所有的华申大厦 601 室以及上海上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所有的永隆商厦 5 楼两项资产的相关事宜。
    1、会议同意上海上实南开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对上海实业半岛
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华申大厦 601 室资产进行收购,收购价格为 566
万元。

                                1
    2、会议同意上海上实南开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对上海上实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永隆商厦 5 楼资产进行收购,收购价格为 1600
万元。


    上海实业半岛发展有限公司以及上海上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上实南开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均为同一实际
控制人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关联公司,依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上海实业半岛发展有限公司为华申大厦 601 室资产现有权利
人,公司注册地址为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园区康士路 17 号-7,注册号
310225000093796,法定代表人为吕清远,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
伍仟零柒拾壹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
合资)。
    上海实业半岛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上实置业(集团)上海
有限公司占 51%;上海上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占 49%。


    2、上海上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永隆商厦 5 楼资产现有权利人,
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青浦莲盛镇太浦河经济城,注册号
310229000223077,法定代表人为陆申,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上海上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上海上实(集团)有限
公司占 84.55%股权、上实置业(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占 15.45%股权。




                              2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华申大厦坐落于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085 号,东至南泉北路,南
至张杨路,西至浦东南路,北至商城路。该物业位于浦东新上海商业
城内,属八佰伴商圈。华申大厦 601 室资产建筑面积 343.88 平方米,
土地使用期限为 1999 年 7 月 8 日至 2042 年 7 月 31 日止。
    根据上海东洲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估价时点为 2011 年 4 月 29 日
的《沪东洲房估报字(2011)第 G030424 号》评估报告,采用了市
场比较法和收益法后,华申大厦 601 室资产假设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
权利下的的公开市场总价为人民币 566 万元,折合单价为人民币
16459 元/平方米。
    永隆商厦坐落于徐汇区淮海中路 1298 号,总 6 层,竣工日期为
1995 年,房屋类型为商场。永隆商厦 5 楼资产建筑面积 797.52 平方米,
土地使用期限为 2003 年 9 月 22 日至 2043 年 9 月 22 日止,土地用地
性质为商业。
    根据上海东洲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估价时点为 2011 年 5 月 25 日
的《沪东洲房估报字(2011)第 G030538 号》评估报告,采用了市
场比较法和收益法后,永隆商厦 5 楼资产假设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
利下的的公开市场总价为人民币 1600 万元,折合单价为人民币 20062
元/平方米。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两项资产收购将使公司增加经营性物业,从而进一步理顺并
优化公司的资产构成;参照目前周边办公租赁市场,收购后该资产以
出租的方式经营的预期收益良好,且未来有一定的升值预期。




                                3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前书面征求了独立董事的意见,全体独立董
事对此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
例,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形。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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