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17 股票简称:天津港 编号临2003—019
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0月30日在天津港业务楼第六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12名,代表股份420,748,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7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恩德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经出席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12名,代表股份420,748,794股逐项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申请配股的议案》。
1、本次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以公司截止200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59,853,7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应配股份为197,956,140股。其中:
国家股股东持股414,552,665股,应配股份124,365,800股,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企一200315号文批准,国家股股东天津港务局已承诺放弃全部应配股份;法人股东持股30,079,728,股,应配股份9,023,918股,所有法人股股东已书面承诺放弃其全部可配股份;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215,221,406股,应配股份64,566,422股,由主承销商牵头组织的承销团余额包销。
表决结果:同意420,748,7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本次发行对象:公司《配股说明书》规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420,748,7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
表决结果:同意420,748,7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本次配股价格定为配股说明书刊登前一日收盘价的70%至85%之间,配股价格在刊登配股说明书当日确定,确定依据有:
⑴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⑵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未来走势判断及市盈率情况
⑶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420,748,7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全部用于天津港东突堤北侧改扩建集装箱码头工程;
表决结果:同意420,748,7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本次配股决议自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有效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420,748,7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该决议尚须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二、审议通过《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继续申请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1、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实施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20,748,7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授权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所需资金、股票市场价格及市盈率情况协商确定最终配股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420,748,7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授权董事会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420,748,7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配股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金及股本结构的条款,并报请有关主管机关核准或备案;
表决结果:同意420,748,7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420,748,7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配售的可流通部分股份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420,748,7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配股计划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可酌情决定本次配股计划延期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420,748,7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420,748,7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本授权自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有效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420,748,7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众天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备查文件:
1、载有出席会议董事签名的股东大会决议。
2、载有经办律师签名盖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