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三次董事会
决议及召开1999年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1999年5月25日在天津市塘沽
区港口宾馆召开二届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1999年配股资格的自查报告》
与会董事确信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1999]12号《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1999年配股资金投向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继续全部用于天津港南疆焦炭及非金属矿石泊位的建设,董事会认为,该两个泊位建设方案的调整(增加设计吞吐能力)不仅符合天津港的整体布局规划的要求,在较长一段时期内满足焦炭、非金属矿石吞吐量增长的需求,更重要的是,项目的建成投产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天津港的地理优势、资源优势为公司创造利润,给股东以最大的投资回报,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是可行的。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一九九七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至一九九八年度,公司一九九七年通过配股募集的资金22792万元,已按照配股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全部使用完毕。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1999年度增资配股的议案》
鉴于公司1998年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配股议案未能在配股决议有效期内实施,为保证国家重点工程如期建成投产,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在1999年继续申请配股。基于客观情况的变化,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1999】12号“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在对原配股方案进行修订的基础上,提出公司1999年增资配股议案。
1、以公司1998年末的总股本33899.30万股为基数,按10:3比例实施配股;
2、配股价格拟为5-7元/股,本次配股定价方法依据以下因素确定:
(1)公司盈利状况及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
(2)公司股票的价格走势;
(3)投资项目所需资金量、投资项目的预计盈利情况;
(4)与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3、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天津港南疆焦炭泊位工程和非金属矿石泊位工程项目的建设。
本次配股预案尚须经一九九九年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报天津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初审,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五、董事会决定召开1999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1999年配股的有关事项。召开会议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1999年6月28日上午9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储运分公司业务楼十楼会议室(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卡子门内)
(三)会议内容:
审议公司关于1999年度增资配股的议案。
(四)参加会议办法:
1、凡是在1999年6月16日下午上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均可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出席会议。
2、出席会议的股东凭身份证(法人股还应出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海帐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股票帐户卡,于1999年6月18日(上午9:00-下午4:00)至本公司证券融资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卡子门内
邮 编:300456
联系电话:(022)25706615
传 真:(022)25706615
联 系 人:娄占山 李静波
1999年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截止1999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1999年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盖章):
一九九九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有效期 天。
对列入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的
议案投赞成票 议案投反对票;议案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一九九九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