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1999年6月28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办公室津证办字[1999]84号初审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139号文核准通过,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将本次配股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配售股票面值:每股人民币1.00元
配售股份数量:27,592,488股,均为社会公众股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元/股
配股比例: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
配售对象:2000年1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登记日:2000年1月25日
除权基准日:2000年1月26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0年1月26日至2000年2月22日 (期间券商营业日),逾期未办理缴款手续者其配股权视为自动放弃。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配股由承销团包销。
缴款地点:社会公众股股东可在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所属各会员公司证券营业部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缴款办法: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配股股份时,填写“天津港配股(700717)”买入单,每股价格人民币7元,配股数量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后取整数,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惯例办理。
详细情况请查阅2000年1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0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