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主承销商:吉林省证券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 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 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裨性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4号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股票代码:600697
配售发行股票的类型:普通股(A)
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每股发行价:4.20元
配售比例:每10股配售3股
(社会公众股东还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以10:2.8的比例受让 国家股和法人股的部分配股权)
配售发行的股份数量:2582.6906万股
配股承销商:吉林省证券有限公司
一、绪言
二、配售发行有关机构
三、本次配售方案
1、配售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配售发行的股份数量:2582.6906万股
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20元
2、配股比例
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进行配股,其中:
国家股享有1000.7168万股配股权,以现金认购399.9600万股,同时 将600.7568万股配股权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
法人股股东共享有442.5738万股配股权,其中407.8668万股股权有 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东。
内部职工股股东共享有95.6100万股配股权。
社会公众股除享有95.6100万股配股权;
社会公众股股东除享有10:3比例配股外还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以10:2.8的比例认购国家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的转让的配股权,每股 转让手续费0.30元。
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若本次配售股份全部募足,预计 可募集资金10847.3005万元人民币,扣除本次配股承销费141.0149万元,预计公司实际可得配款107062856万元人民币。
4、股权登记日:1997年7月7日
除权基准日:1997年7月8日
5、承销方式:对社会公众股应配数量1043.79万股和内部职工股应 配数量95.61万股采用余额余额包销;国有股,法人股股东的配股及转配 股共1443.2906万股实行代销,如在规定缴款期内未办理缴款手续,其配 股及转配股权作自动放弃。
6、国家股东及法人股东出让配股权的承诺:
国家股股东现持股量3335.7228万股,拥有配股权1000.7168万股,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企发[1997]81号文、吉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吉国资企[1997]31号、长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长国资商字[1997]44号文的承诺,国家股东同意以现金认购399.9600万股配股,其余600.7568万股配股权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转让手续费每股0.30元人民币。
法人股共持股1475.2460万股,分另持股不超过5%,经征求其意见, 部分股东同意将其各自持有的共407.8668万股配股权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转让手续费为0.30元人民币。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国务院就国家股,法人股流通问题作出新的规定以前,由国家拥有和法人持有的本公司配股权出让后,受让者由此增加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发起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及股权转让情况:
股东名称 现持股数量(万股) 转让配股权数量(万股)
长春市汽车城商业总公司 3335.7228 600.7568
7、本次配售前后股本总额、股权结构情况
(假设本次配股全部募足)
数量单位:万股 每股面值:1元。
本次变动前 本次配股增加数 本次变动后
1、尚未流通股份
国家拥有股份 3335.7228 399.9600 3735.6828
法人持有股份 1475.2460 34.7070 1509.9530
国家、法人股份转配部分 1008.6236 1008.6236
内部职工股 318.7000 95.6100 414.310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5129.6688 1538.9006 6668.5694
2、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
民币普通股 3479.3000 1043.7900 4523.09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3479.3000 1043.7900 4523.0900
3、股份总数 8608.9688 2582.6906 11191.6594
四、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7年7月8日---1997年7月21日
2、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及内部职工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2)国家股股东及法人股股东认购配股部分到本公司欧亚商都八楼办理缴款手续。
3、缴款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及内部职工股股东认购配股部分时,填写"欧亚配股"买入单,每股价格4.20元,配股数量限额为其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 数乘以配售比例(30%)后取整,不足一股部分按四舍五入原则办理。
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国家股、法人股股权转配部分时,填写"欧亚转配"买入单,每股价格4.50元(其中0.30元为国家股,法人股转配比例(28%)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四舍五入原则办理。
社会公众股转配代码:710697
3)国家股东及法人股股东认购配股部分到本公司欧亚商都八楼证券部办理缴款手续,每股价格与社会公众股东配股价相同。
4、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截止1997年7月21日,社会公众股 股东及内部职工股股东应配股份未被认购的部分由承销商包销,国家股 东、法人股东应配股份及转配股份未被认购的部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刊登股份 变动公告后,再另行公告。
2、配股认购后产生零股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国务院就国家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作出新的规定以前,由国家拥有和法人持有本公司配股权出让后,受让者由此增加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4、特别提示:318.7万股内部职工股及其本次获配的95.6100万股配股暂不上市流通。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增资配股2582.6906万元,如果全部募足,预计可募集资金10847.3005万元(未扣除费用),公司将该募集款、主要用于欧亚商场都二期工程续建项目,如有剩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风险因素
八、咨询办法
若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本次配股说明书有疑问,请咨 询本公司证券部。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工农大路14号
电话:0431-5620053
联系人:苏焱
九、配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及董事长签名
签署日期: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五日
董事长签名:曹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