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五次董事会于1998年5月25日上午8:30在本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本公司董事10人出席了会议,符合法定 人数,会议由董事长曹和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1998年度增资配股预案及其它有关事项。
一、本次增资配股预案如下:
1、以1997年度末总股本10204.1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可配售股份总额为3061.25万股。
2、配股价格浮动幅度为4.50-6.00元;
3、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①收购长春欧亚橡胶厂(原长春橡胶厂);
②橡胶厂技术改造及环保项目;
③新上保健鞋生产项目;
④建造中低档经济实用住房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若有剩余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事宜。
本次增资配股预案尚需经本公司1998年6月26日召开的1997年度股 东在奉表决通过后,报长春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