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我公司一九九八年配股已获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配股说明书》已刊登在1998年12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上,为方便本公司各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现将配股说明书刊载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5.60元;
二、配股比例:每10股配售3股;
三、股权登记日:1999年1月14日;
除权基准日:1999年1月15日;
四、配股缴款起止日:1999年1月15日至1999年1月28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五、配股交易代码:社会公众股配股代码为700697,内部职工股配股代码为702697,转配股配股代码为701697。
六、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国务院就转配股的流通问题作出新的规定之前,原转配股55.85万股及其本次获配部分16.75万股暂不上市流通。内部职工股414.31万股及其本次获配部分124.29万股暂不上市流通。流通股获配部分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七、其它有关事项请详见《配股说明书》。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