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报告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五号的规定,现将公司1997年增资配股后的股 本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司股份变动的原因
本公司1997年度配股方案经1997年1月8日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经长春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长证监字[1997]6号文《关于长春市欧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配股方案的批复》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25号文《关于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 的批复》复审批准实施。
本公司于1997年6月20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长春欧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公司本次以96年末总股本860896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10:3的比例配股。每股配售价为人民币4.20元,社会公众股在按10:3的比例配股的基础上,还可自愿以10:2.8的比例受让国家股 和法人股的配股权。配股转让手续费为每股0.30元,本次配股共募集资 金66023621.37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已于1997年8月4日全部到位, 并经长春市会计师事务秘长会师验字[1997]66号文验证。
此次配股由吉林省证券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
二、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公司名称: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1997年8月7日
数量单位:股 每股面值:1元
(一)尚未流通股份 本次变动前 本次配股增加数 本次变动后
发起人股份(国家股) 33357228 3999600 37356828
募集法人股 14752460 0 14752460
内部职工股 3187000 956100 4143100
国家、法人股份转配部分 0 558498 558498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51286688 5514198 56810886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3473000 10437900 452309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34793000 10437900 45230900
(三)股份合计 86089688 15952098 102041786
三、公司股份变动后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长春市汽车城商业总公司(国家股代表) 37356828 36.61
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3300000 3.23
长春市兴业百货贸易公司 2474700 2.43
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200000 2.16
沈阳万众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1650000 1.62
广州钦奇 1499634 1.47
吉林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66864 1.44
北海钦奇 1369400 1.34
海南欣奇 1321150 1.29
钦华置业 1199000 1.18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原持股 配股增加数 配股后持股数
曹和平 董事长兼总经理 13200 7656 20856
张 德 副董事长瘘副总经理 9900 5742 15642
曲慧霞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9900 5742 15642
尹士君 董事 0 0 0
张福荣 董事 5500 3190 8690
席汝珍 董事 2200 1276 3476
李荣秀 董事 0 0 0
许桂英 董事 0 0 0
闫福录 董事 0 0 0
马学军 董事 0 0 0
吕 利 董事 0 0 0
姜国臣 监事会主席 6600 3828 10428
王秋晶 监事 5500 3190 8690
彭淑兰 监事 5280 3062 8342
于庆州 监事 0 0 0
刘淑清 监事 0 0 0
王宪臣 副总经理 5500 3190 8690
王 军 副总经理 6600 3828 10428
孙建立 副总经理 5500 3190 8690
刑科立 副总经理 1100 638 1738
合计 76780 44532 121312
五、重要事项
1.公司此次配售中新增社会公众股或流通部分10437900股,将于1997年8月18日上市交易
2.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国务院就国家股、法人股流通问题做出新 的规定之前,由国家拥有和法人持有的本公司配股权出让后,受让者由此增加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3.内部职工获配的95.61万股配股暂不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1996年临时股东大会关于1997年配股的决议
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4.长春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长证监字[1997]6号文。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25号文。
6.公司章程。
7.长春会计师事务所会师验字(1997)第66号文。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