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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修改1997年度配股方案的决议

公告日期:1998-05-26

    大连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修改1997年度配股方案的
            决议及增加1997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公告

    1998年5月25日,本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到会董事11 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经到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1997年度配股方案的决议:
    一、1997年5月29日召开的199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配股方案:
    (1)配股比例:
    以1996年末公司总股本13578.3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新股。其中国家股拥有1686万股配股权,经大连市国有 资产管理局同意,以大商集团之秋林公司、贸易大世界和小食品商城经评估后的净折价认购,不足或超出部分用现金支付。法人股拥有255万 股配股权,法人股股东1997年配股反馈书表明,法人股单位全部放弃配股权并不转让社会公众股股东。公众股拥有2132.517万股配股权(其中 包括公众股转配这配股权32.517万股)。因此本次配股为3818.517万股 。
    (2)配股价格幅度:每股6.50元-9.50元。
    (3)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大连市繁华地段收 购零售物业权益,扩大连锁经营。
    (4)配股有效期至1998年5月29日。
    (5)授权事项: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配股有关事项,并在配股 结束后,根据配股实际结果,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及时变更注册。
    二、经本次董事会讨论,决定对上述配股方案作调整,修改后的配股方案如下:
    (1)配股比例:
    以1997年公司送股后总股本17651.90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新股,应配售股份5295.5721万股,其中国家股7306万股,拥有2191.8万股配股权,国有股股东承诺以实物资产认购,不  足部分用现金支付,超出部分公司用现金收购。法人股1105万股,拥有331.5万股配股权,社会公众股9240.907万股,拥有2772.2721万股配股权(其中包括社会公众股转配之配股权42.2721万股)。
    (2)配股价格幅度:每股4.00-8.00元。
    (3)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收购或兼并零售商  业资产或权益并进行重组,扩大连锁经营,具体资金投资方向将在1998年6月26日股东大会之前公告。
    (4)配股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后,有效期一年。
    (5)授权事项: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配股有关事宜,并在配股  结束后,根据配股实际结果,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及时变更注册登记。
    董事会决定,1998年6月26日召开的199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已于1998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 登),将增加审议本次修改后配股方案的内容,大会其他内容不变。本 次配股方案中的配股基数为1997年送股后股本。由于送股后的工商变更登记日为1997年8月20日,本次配股将在1998年8月20日以后实施。该方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大连市证管办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通过后实施。


                                大连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