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7-122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11月1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39号),具体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发行53,885,057股股份、向荆州市
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行13,471,26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