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4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
完成股份解质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资管”)持有
公司股份 512,608,4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53%。本次解质和补充质
押完成后,百川资管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432,760,000 股,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59.06%。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百川资管于 2017 年完成“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和“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第一期可交换债券”、“第二期可交换债券”、“第三期可交换债券”,并
称“本期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工作,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9 月 13 日、2017 年
9 月 29 日、2017 年 10 月 2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020 年 6 月 11 日,百川资管完成提前赎回第三期可交换债券。2020 年 6 月
19 日,公司收到百川资管发来的通知,百川资管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完成第三
期可交换债券质押专户中 42,110,000 股股份解质手续。同日,百川资管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710,000 股补充质押给本期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为第一期可交换债券、第二期可交换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和解质
1、本次股份解质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百川资管
本次解质股份(股) 42,11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2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2
解质时间 2020 年 6 月 18 日
持股数量(股) 512,608,484
持股比例(%) 35.53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346,49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7.5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4.02
本次解质股份部分将用于第一期可交换债券、第二期可交换债券补充质押。
2、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占其 占公 质押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所持 司总 融资
名称 股股 股数(股)为限 补充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股份 股本 资金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 (%)
百川 办理解 国金证券 补充
资管 是 24,710,000 否 是 2020/6/18 除质押 股份有限 4.82 1.71 质押
登记止 公司
合计 / 24,710,000 / / / / / 4.82 1.71 /
本次被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百川资管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占其 占公 份情况 份情况
持股 本次解质和 本次解质和 所持 司总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股东 持股数量 比例 补充质押前 补充质押后 股份 股本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名称 (%)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比例 比例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量 量 (%)(%)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百川 512,608,484 35.53 388,600,000 371,200,000 72.41 25.73 - - - -
资管
王东海 177,450,696 12.30 61,560,000 61,560,000 34.69 4.27 - - - -
王东江 22,414,526 1.55 - - - - - - - -
王东水 19,938,281 1.38 - - - - - - - -
王文泉 346,157 0.02 - - - - - - - -
合计 732,758,144 50.79 450,160,000 432,760,000 59.06 30.00 - - - -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432,760,000 股,占其所持
股份的 59.06%;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27,060,000 股,占其所持
股份的 17.34%,占公司总股本的 8.81%,对应融资余额 39,100 万元;未来一年
内(不含半年内到期)无质押到期股份。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
能力,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为日常经营、投资收益等。
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
益的情形。质押事项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关于百川资管非公开发行 2017 年可交换债券的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
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