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8-016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
拟办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资管”)于2017年完成“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和“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13日、2017年9月29日、2017年10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2月8日收到百川资管通知,根据《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百川资管拟将
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760万股、850万股、450万股股份补充质押给债券
受托管理人,并将该部分股权分别划转至“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质押专户”,用于为本期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息偿付提供补充质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百川资管共持有公司股份385,063,203股,至本次质押登记
事项办理完毕后,百川资管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341,560,000股(占其持股总
数的88.70%,占公司总股本的33.11%),全部为限售流通股。
百川资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抗风险能力和到期回购股票的资金能力,由此产生的股票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关于百川资管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债券的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
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