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2001年配股获配可流通股份上市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公告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配售79,911,201股A股后的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原因
本公司分别于2001年3月15日和2001年4月16日召开三届七次董事会和2000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2001年配股方案。该方案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67〗号文核准了该次发行。该次发行的配股说明书已经刊登在2001年7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所有发行工作已于2001年9月3日顺利实施完成。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7月30日,除权基准日为2001年7月31日,配股缴款起止日期为2001年7月31日起至2001年8月13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配股的承销日期是2001年7月31日到2001年9月3日。配股比例以2000年12月31日总股份450,860,357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配股价格为人民币12.50元/股。本次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79,911,201股,国家股股东放弃本次配股。故本次实际配售股份总数为79,911,201股。
本次配股由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根据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辽会师证验字(2001)269号《验资报告》,截至2001年9 月3日止,共收到配股款970,301,730.09 元人民币(已扣除部分发行费用28,588,282.41元),扣除其他与本次配股相关费用2,560,770.43元,实际募集资金967,740,959.66元。本次配股完成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530,771,558元。
二、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股 份 持股数 比 例 本次配股 变动后持股 比例
类 型 (股) (%) 增加(股) 数(股) (%)
1、尚未流通股份 184,489,686 40.92 0 184,489,686 34.76
其中:
国家股 184,489,686 40.92 0 184,489,686 34.76
募集法人股 0 0 0 0 0
2、已流通股份 266,370,671 59.08 79,911,201 346,281,872 65.24
其中:
人民币普通股 266,370,671 59.08 79,911,201 346,281,872 65.24
3、股 份 总 额 450,860,357 100 79,911,201 530,771,558 100
三、公司股份变动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截至到10月11日)
股东名称 持股量 持股比例
1 哈药集团有限公司 184,489,686 34.76%
2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68,299,110 12.87%
3 金鑫基金 11,511,963 2.17%
4 同盛基金 4,006,000 0.75%
5 汉盛基金 3,177,393 0.60%
6 万国深圳 2,615,042 0.49%
7 合汽公司 1,717,820 0.32%
8 裕隆基金 811,149 0.15%
9 南京证券 800,010 0.15%
10 西港公司 760,000 0.14%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配股前持股数 本次配股增加数 配股后持股数
刘存周 董事长 7,483 2,245 9,728
郝伟哲 副董事长 0 0 0
孙树林 副董事长 0 0 0
姜路 董事 11,226 3,368 14,594
刘永 董事 0 0 0
吴志军 董事 0 0 0
杨忠臣 董事 0 0 0
徐效鹏 董事 0 0 0
姜林奎 董事 6,500 1,950 8,450
李作文 董事 0 0 0
汪兆金 董事 0 0 0
刘巍 董事 0 0 0
冷国庆 董事 0 0 0
张利君 董事 52 16 68
李淑琦 监事长 0 0 0
金乃晶 监事 0 0 0
蔡贵良 监事 0 0 0
林本松 董秘 0 0 0
五、重要事项
1、本公司本次配股获配可流通股份将于2001年10月17日上市交易;
2、本次配股获配可流通股份上市后,公司2001年中期每股收益摊薄后为0.27元。
3、本次配股实施后,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持有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是68,299,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7%。
六、咨询、联系部门
电 话:0451-4604688
传 真:0451-4604688
联系人:姜景国
七、备查文件
1、哈药集团三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2000年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67号文《关于核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通知》;
4、《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