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51:*ST飞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承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报告书
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报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于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实
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
及确认均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承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中介机构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上海)事
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声明并出具专项承诺:
本公司/本所保证飞乐音响在本报告书中引用本公司/本所所出具文件的相关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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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已经本公司/本所及经办人员审阅,确认本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本所
及经办人员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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