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93-94年送配股公告
根据本公司1994年3月15-4月14日召开的(通信方式)股东大会通过的送配股决议,并经沈阳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沈证监发(1994)10号文批准,本公司决定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本次送为1993年度公司向股东送的红股;每10股配3股,配股价格为每股2.00元,现提供本公司基本情况和送配股手续等资料,本公司对公告内容的准确性负全部责任.
一.本公司概况:1993年公司的经营业绩,盈利水平及94年盈利预测等情况已在1994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等报纸上刊登的本公司1993年度报告中详细登载.
二.本次配股资金的投向
本次配股的资金投向为6480系列车的国产化改造和增补一定量的流动资金.
三.承销机械和承销方式
1.承销机械: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1号
法人代表:王景师
2.承销方式:公司委托承销机构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股股东增资配股.
四.送配股办法
1.本次送配股的股权登记日为1994年5月20日,凡是在股权登记时间内,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享有送配股权.
2.1994年5月23日为本次送配股的除权基准日及新送红股的上市交易日.
3.配股交款日期为1994年5月23日至1994年6月3日,凡享有配股权的公众股股东均可在配股交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营业柜台,缴款认股.
4.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计算机网络把所送的红股自动存入符合送股条件的股东帐户.
5.如在规定的配股日期内,股东未办理配股交款事宜,视为放弃配股权.
6.本次配股上市交易日为1994年6月6日.
五.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