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2-032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
编号 交易标的名称 房屋面积(㎡) 交易金额(元)
1 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 5115 弄 1 号 103 室 35.10 529,000.00
2 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 5115 弄 1 号 107 室 35.10 520,000.00
3 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 5115 弄 1 号 406 室 37.18 530,000.00
4 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 5115 弄 1 号 105 室 35.10 520,000.00
上述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上述交易涉及的标的均已履行完成产权过户手续
一、交易概述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交易对方
陆奕成、仓龙英出售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 5115 弄 1 号 103 室的房产,交易金额
为人民币伍拾贰万玖仟元整(人民币 529,000.00 元);向交易对方陆慧出售上海
市闵行区北翟路 5115 弄 1 号 107 室的房产,交易金额为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人
民币 520,000.00 元);向交易对方徐金娣出售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 5115 弄 1 号
406 室的房产,交易金额为人民币伍拾叁万元整(人民币 530,000.00 元);向交
易对方邓小琳出售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 5115 弄 1 号 105 室的房产,交易金额为
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人民币 520,000.00 元)。
1
上述四项交易,累积出售资产金额为人民币贰佰零玖万玖仟元整(人民币
2,099,000.00 元),累积产生净利润约人民币 120 余万元。上述累计出售资产金
额尚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规定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条件,上述出售资产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 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 5115 弄 1 号 103 室房产交易对方:
陆奕成,男,仓龙英,女,均为中国国籍,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 5115 弄 1 号 107 室房产交易对方:
陆慧,女,中国国籍,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 5115 弄 1 号 406 室房产交易对方:
徐金娣,女,中国国籍,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 5115 弄 1 号 105 室房产交易对方:
邓小琳,女,中国国籍,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及类别
编号 交易标的名称 类别
1 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 5115 弄 1 号 103 室 固定资产
2 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 5115 弄 1 号 107 室 固定资产
3 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 5115 弄 1 号 406 室 固定资产
4 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 5115 弄 1 号 105 室 固定资产
2、上述交易标的权属状况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
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上述标的均已
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履行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3、交易标的一年又一期账面价值
2011 年度审计报告上述房产账面价值表
单位:人民币元
房产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北翟路 5115 号 103 室 37,642.05 19,789.20 17,852.85
北翟路 5115 号 107 室 37,642.05 19,789.20 17,852.85
2
北翟路 5115 号 406 室 39,571.23 20,803.50 18,767.73
北翟路 5115 号 105 室 37,642.05 19,789.20 17,852.85
合计 152,497.38 80,171.10 72,326.28
2012 年度 3 季报上述房产账面价值表
单位:人民币元
房产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北翟路 5115 号 103 室 37,642.05 20,563.56 17,078.49
北翟路 5115 号 107 室 37,642.05 20,735.64 16,906.41
北翟路 5115 号 406 室 39,571.23 22,069.80 17,501.43
北翟路 5115 号 105 室 37,642.05 20,993.76 16,648.29
合计 152,497.38 84,362.76 68,134.62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 5115 弄 1 号 103 室房产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
约安排
卖方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塑料机械制造厂。买方为陆奕成、仓龙
英。上述房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29,000 元。合同约定买方在签订合同的当天
向公司塑料机械制造厂支付首付款人民币 300,000 元,待双方在闵行区房地产交
易中心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之日前买方一次性付清余款人民币 229,000 元。
目前上述房屋买卖价款已全部收到,房产已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手续。
2、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 5115 弄 1 号 107 室房产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
约安排
卖方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塑料机械制造厂。买方为陆慧。上述房
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20,000 元。合同约定买方在签订合同的当天向公司支付
首付款人民币 270,000 元,待双方在闵行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
之日前买方一次性付清余款人民币 250,000 元。
目前上述房屋买卖价款已全部收到,房产已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手续。
3、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 5115 弄 1 号 406 室房产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
约安排
卖方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塑料机械制造厂。买方为徐金娣。合同
约定,上述房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30,000 元。合同约定买方在签订合同当天
向卖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 250,000 元,待双方在闵行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
3
产转让手续之日前买方一次性付清余款人民币 280,000 元。
目前上述房屋买卖价款已全部收到,房产已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手续。
4、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 5115 弄 1 号 105 室房产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
约安排
卖方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塑料机械制造厂。买方为邓小琳。上述
房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20,000 元。买方分两期支付价款:第一期支付人民币
200,000 元(含定金),第二期支付余款人民币 320,000 元整。
目前上述房屋买卖价款已全部收到,房产已于 2012 年 12 月 27 日办理完毕
产权过户手续。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资产出售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
交易,也不产生同业竞争。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获得的收益约为 120 余万元,将改善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上述四处房地产为空置居住用房,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本次交易将有助于公
司盘活资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报备文件
1、《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 5115 弄 1 号 103 室)
2、《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 5115 弄 1 号 107 室)
3、《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 5115 弄 1 号 406 室)
4、《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 5115 弄 1 号 105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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