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26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部分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收到公司控
股股东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德锦”)的通知,其与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表“沪通创鑫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宁波沪通”)协议转让的 12,37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9966%)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德锦分别与上海拿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拿特 7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上海拿特”)、上海洪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洪赢价值成长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上海洪赢”)、厦门汉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汉云股票精选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厦门汉云”)、宁波沪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西藏德锦向上海拿特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2,37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9966%;向上海洪赢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0,9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2840%;向厦门汉云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6,5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7.9987%;向宁波沪通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2,37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9966%。
2024 年 6 月 4 日,西藏德锦与上海洪赢的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于
次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2)与于 2024 年 6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部分过
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3)。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情况
西藏德锦与宁波沪通的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8月6日办理完毕,
于 2024 年 8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
确认书》。在本笔协议转让事项过户登记完成后,西藏德锦持股数量为 88,457,275 股,持股比例为 42.8816%;宁波沪通持股数量为 12,370,000 股,持股比例为 5.9966%。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未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协议转让实施情况,如有进展将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