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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72:康恩贝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5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18年9月6日发布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曾苏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对《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号)进行补充修订,除新增上述临时议案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告内容如下: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曾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曾苏先生出席了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并对《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
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并对《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同票,认为公司实施回购股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回购股份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25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25日。

  公司本次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康恩贝中心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4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4.01  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4.02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4.03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4.0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4.05  回购股份的期限

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三)征集程序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照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信息如下: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康恩贝中心22楼董事会办公室

  收件人:王洁

  邮编:310052

  电话:0571-87774710,87774828,87774827

  传真:0571-87774722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表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书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曾苏

                                                  2018年9月15日

   报备文件:征集人身份证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披露的《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补充通知的公告》《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4.01  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4.02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4.03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4.0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4.05  回购股份的期限

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

      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