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30 令)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编制了本公司于2015年02月16日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20年06月30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01 月 28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150 号文《关
于核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等 6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1,035,44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65 元,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债权认购金额 300,000,000.00 元,其他投资者以现金认购金额 400,956,600.00 元,共计人民币 700,956,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8,2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2,756,600.00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05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止 2020 年 0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
部销户,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0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 初始存放金额 年 06 月 30 备注
日止余额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461310104000
265,956,600.00 - 注 1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湛江东海支行 3266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34157808264 120,000,000.00 - 注 2
截至 2020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 初始存放金额 年 06 月 30 备注
日止余额
股份有限公司 司湛江霞山支行
浙江冠豪新材料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68868031542 - - 注 3
限公司 司平湖新仓支行
合 计 —— —— 385,956,600.00 - ——
注: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东海支行银行账号为 44613101040003266,于 2019
年 06 月 05 日按规定注销。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霞山支行银行账号为 734157808264,于 2019 年 06 月 26
日按规定注销。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新仓支行银行账号为 368868031542,于 2019 年 05 月 14
日按规定注销。
4、初始存放金额含非公开发行费用 3,200,000.00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至 2020 年 0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2015 年 02 月 16 日募集资金余额【注 1】 682,756,600.00
加:2015 年 02 月—2020 年 06 月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1,683,344.00
减:2015 年 02 月—2020 年 06 月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684,439,944.00
其中: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218,559,033.14
以债权认购金额 300,000,000.00
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0.00
募集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9,145,085.50
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 26,735,825.36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注:
1、2015 年 02 月 16 日募集资金余额包括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债权认购金额。
按照募集项目归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项目顺利进行,本公司以自筹
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本公司于 2015 年 08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26,735,825.36 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用途 拟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净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 置换预先投
入金额 入金额
平湖不干胶材料生产
280,956,600.00
基地项目 262,756,600.00 26,735,825.36 26,735,825.36
减:交易费用 18,000,000.00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410458 号)。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前次募集资金中以债权认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关于下达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拨款)的通知(财企【2013】233 号文),财政部拨款 3.00 亿元用于本公司东海岛特种纸及涂布纸产业基地项目,作为增加本公司国家资本金处理。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将 3.00 亿元拨款以委托贷款的形式提前支付给本公司使用,该资金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到账并陆续用于本公司的东海岛特种纸及涂布纸产业基地项目。
2014 年 06 月 18 日,本公司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委
托贷款所形成的债权 3.00 亿元认购本公司 34,682,080 股股份。于 2015 年 02 月 16 日,本
公司完成债权过户程序。
综上所述,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债权认购股份所募集的资金实质上用于本公司的东海岛特种纸及涂布纸产业基地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0 年 06 月 30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募集项目平湖不干胶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
-1,746.17 万元,该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本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用,形成了资金结余。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0 年 06 月 30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详见附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相关说明。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