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263 沪市 路桥建设


首页 公告 路桥建设:关于公司收购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路桥建设:关于公司收购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10-06-25

证券代码:600263 股票简称:路桥建设 编 号:临2010-013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内容:本公司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向关联方中交西安筑
    路机械有限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21.02%
    的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1,482.10 万元。
    ● 关联交易回避事宜: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振东先生、唐永胜先生和李青岸先生回避表决。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笔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
    公司管理链条和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5 年本公司与中交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筑公
    司”)共同出资设立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
    "),其中本公司持有78.98%股权,西筑公司持有21.02%股权。
    为有利于北方公司长远发展,2010 年6 月23 日,本公司与西筑
    公司签订了《关于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由
    本公司收购西筑公司持有的北方公司21.02%的股权。
    鉴于西筑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协议中的收购股权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关联董
    事刘振东先生、唐永胜先生、李青岸先生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其
    余6 名董事(包括3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上
    述议案不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中交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云
    注册资本:3.28 亿元
    注册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产业园
    经营范围:筑养路机械、通用门式起重机械、铁路施工专用设备、
    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储存用钢罐体、
    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备品备件、零配件的开发、设计、生产、
    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公路施工养护专业设备的制造、销售和租赁。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汉林
    注册资本:8001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2 号二区三层
    305 室
    经营范围: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根据北京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和评报字[2010]第Ⅴ1103
    号)评估报告,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北方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
    为125,243.40 万元,评估价值为125,226.68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18,175.75 万元,评估值为118,175.75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7,067.65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7,050.93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收购标的:西筑公司持有的北方公司21.02%股权;
    2、转让价格:以资产评估价格为交易基准,双方协商确定收购
    价格为1,482.10 万元。
    3、支付方式:本公司以现金加资产方式支付,其中支付现金
    1,271.8 万元,另以一台摊铺机和两台压路机经评估作价210.3 万元。
    现金分两次支付,其中531.8 万元于2010 年12 月31 日前支付,其
    余740 万元于2011 年12 月31 日前支付。
    4、权益分配:自2010 年1 月1 日之后北方公司所产生的损益全
    部归本公司享有。
    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购西筑公司持有的北方公司股权事项完成后,西筑公司不
    再持有北方公司股权。该笔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链条
    和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公司收购中交
    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司持有中交路桥北方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进行
    的审议及表决,履行了合法程序,关联董事依照相关法规在表决时进
    行了回避。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交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
    司关于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4、《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
    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报字[2010]第Ⅴ1103 号)。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