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7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
告知函回复的修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收到告知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
和说明,并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
sse.com.cn)披露了《<关于请做好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审核的进一步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告知函的回复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请做好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
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