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7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01室
(4)执业资格: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11000168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核发的编号为000356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5)是否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自2013年11月改制设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7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86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为30,945.2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为27,006.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为10,569.68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0家,审计收费为7,599.07万元;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6家,审计收费为2,510.72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18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拟为公司2021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林翔(兼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凤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韶英,中国注册会计师,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三)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134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96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 38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等确定。本期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长了 9 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相关资质等材料,该所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公司提供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2)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单位,审计期间认真履行各项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圆满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3)公司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工作。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