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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日股份:出售资产公告

公告日期:2003-12-27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股份   编号:临2003—03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本公司将持有福建福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嘉公司”)60%股权转让
给宝力(沈阳)置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900万元人民币,股权转让基准日为2003
年9月30日。
    ●是否为关联交易及关联股东回避事宜: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系本公司逐步整合经营业务、内部资源的举措之一,转让所获
得的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生产流动资金。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本公司预计可获收
益约286万元,将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一、交易概述
    2003年12月25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宝力(沈阳)置业有限公司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福嘉公司”60%股权的
议案。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900万元人民币,股权转让基准日为2003年9月30日
。与之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于2003年12月25日在福建省福州市签订。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宝力(沈阳)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7月3日
    注册地址:沈阳高新区浑南产业区世纪路29号
    法定代表人:张小雄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企业性质:合作经营(港资)
    主要办公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27号天辰大厦17楼
    税务登记证号码:210102738657260
    主营业务:房屋开发
    主要股东:宝力(香港)国际投资公司占95%股权,盘锦新宝力经贸实业有限公
司占5%股权。
    宝力(沈阳)置业有限公司2002年度(经审计)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03年10月31日2002年12月31日
    总资产87,307,684.36158,332.38
    净资产81,498,120.69-911,168.37
    2003年1-10月2002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2,600,000.000
    净利润-342,509.94-911,168.37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所持有的“福嘉公司”60%股权。
    “福嘉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企业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注册地址为福
州市马尾区快安科技园区马江路5号;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首期到资额为1,
5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900万元人民币,占其60%股权;英属维尔京电
子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人民币,占其40%股权。“福嘉公司”主营业务
为:研究、开发、生产平板显示器及显示屏、液晶显示器、高清晰度电视(HDTV
)、数据通信多媒体系统设备、光电器件、光电多媒体设备。主要产品为液晶显
示器、投影仪。
    截止2002年12月31日,经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福嘉公司”
的总资产为2071.24万元,负债总额为697.16万元,净资产为1374.09万元,应收款
项总额为35.08万元,无或有负债;200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21万元,净利润
为-125.92万元。截止2003年9月30日,“福嘉公司”的总资产为1385.85万元,负
债总额为362.87万元,净资产为1022.98万元,应收款项总额为48.66万元,无或有
负债;2003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28.91万元,净利润为-477.03万元。
    “福嘉公司”的其他股东英属维尔京电子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已同意该转让事
项且不行使同等价格下的优先受让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协议各方:转让方(甲方)为本公司,受让方(乙方)为宝力(沈阳)置业有限公
司。
    交易金额:经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福嘉公司”6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900
万元人民币,股权转让基准日为2003年9月30日。
    支付方式:乙方以支付现金方式受让“福嘉公司”60%股权。乙方在协议生
效日起十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50%划至甲方帐户,余款于协议生效日起半年内划至
甲方帐户。
    交易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
有权审批的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经对宝力(沈阳)置业有限公司的财务、资信等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后,本公司
认为其具备支付受让“福嘉公司”60%股权的款项的能力,预计该项股权转让款按
股权转让协议所规定的时限收回不存在太大风险。
    2、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系参考“福嘉公司”200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及截止2003年
9月30日的净资产值后,经股权转受让双方协商,一致确认“福嘉公司”60%股权的
协议转让价格为900万元人民币。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福嘉公司”60%股权的交易不涉及债务重组、人员安置、土地租
赁等情况。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福嘉公司”开业一年多来的经营状况不理想,且造成其效益不佳的局
面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较难改观,作为本公司逐步整合经营业务、内部资源的举
措之一,本次将所持有的“福嘉公司”的60%股权进行转让。转让所获得的资金将
用于补充公司生产流动资金。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本公司预计可获收益约286万元
,将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次交易符合本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中介机构意见
    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就“福嘉公司”2002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03)审字G-024号审计报告。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福嘉公司”2002年度、2003年1-9月财务报表;
    4、宝力(沈阳)置业有限公司2002年度、2003年1-10月财务报表;
    5、“福嘉公司”、宝力(沈阳)置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