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1-160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 复药 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 复药 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 复药 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 复药 03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 复药 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调整无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本集团的业务模式导致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调整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批准本公司与复星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及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与复星财务公司于
2020 年至 2022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上限。有关详情请见 2019 年 7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0 月 22 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和《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控股”)签订《产品/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的议案,批准了本集团
与国药控股 2020-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上限。有关详情请见 2020 年 4 月 8 日和 2020
年 5 月 29 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和《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批准了本集团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年度上限预计(已经股东大会批准的与复星财务公司、国药控股之间的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上限未包括在内)。有关详情
请见 2021 年 3 月 30 日和 2021 年 6 月 12 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报告及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和《2020 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 2021 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有关详情请见 2021 年 8 月 24 日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二)本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结合本集团业务实际开展情况,拟对本集团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与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药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部分交易的年度预计额进行调整,本集团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相应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
本次调整经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可后,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经本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批准。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本次调整系根据本集团经营之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证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董事会就本次调整的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累计调整未达到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无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调整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1 年 2021 年预计额
交易 关联方 交易内容 1-10 月 本次 调整
类别 实际发生额 本次调整前 本次调整后 调整额 原因
(未经审计)
向关联方 医药产品、原
销售原材 料、试剂等 54,865 60,000 75,000 15,000 业务
料或商品 重药控股注 开展
接受关联 产品仓储运输 需要
方劳务 及渠道咨询服 840 1,000 1,500 500
务
合计 - 55,705 61,000 76,500 15,500 -
注:包括重药控股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单位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名称:重药控股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 333 号
法定代表人:刘绍云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4,336.7337 万元
注册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医药研发及销售项目、养老养生项目、健康管理项目、医院及医院管理项目进行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个人理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药品研发,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存储),自有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医院管理,健康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重药控股(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持有本公司重要子公司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10%以上的股权,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重药控股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口径),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重药控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4,243,24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883,571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4,521,957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人民币 88,434 万元。
根据重药控股已公布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口径、未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重药控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4,896,04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952,177 万元;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4,621,85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人民币 68,154 万元。
三、本次调整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系基于双方业务实际开展情况而作出,所涉交易系本公司与关联方以自愿、平等、互利、公允为原则开展,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标准为基础确定;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
3、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