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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96 沪市 复星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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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96:复星医药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2-10

600196:复星医药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受让 Fosun Medical Holdings AB 45%股权的议案

  该关联/连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证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一般商业条款。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受让上海星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87%股权的议案

  该关联/连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证所《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一般商业条款。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对星耀(天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资的议案

  该关联/连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证所《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一般
商业条款。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非执行董事:李玲、汤谷良、王全弟、余梓山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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