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 2011-04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1 年 1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1 年 1 月 18 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二楼第一会议室(衢州)
3、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授权代表,以下同)人数 558 人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 8人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550 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93,296,712 股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348,285,784 股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45,010,92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4.21 %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6.86%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7.35%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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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公司董事长因公务出差,不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
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副董事长王峰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沈田丰律师见证本次股
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次会议的议题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表
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股数(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93,201,712 99.98%
54,500 0.01%
反对
40,500 0.01%
弃权
2、通过关于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
因本方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以现金认购部分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以及以部分募集资金购买巨化集团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土地使用权等相关
事宜,关联股东巨化集团公司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股数(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7,207,153 99.68%
同意
54,500 0.12%
反对
96,745 0.20%
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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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方式
为非公开发行方式。
股数(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7,207,153 99.68%
同意
54,500 0.12%
反对
96,745 0.20%
弃权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8,500 万股(含 8,500 万股)。若公司
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作相应调整。在上述区间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询价的实际情况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股数(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7,207,153 99.68%
同意
54,500 0.12%
反对
96,745 0.20%
弃权
(4)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巨化集团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投资者。其中,
巨化集团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不低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 10%。除巨化集团公司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产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
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以及
其他合法投资者等。
股数(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7,207,153 99.68%
同意
54,500 0.12%
反对
96,745 0.20%
弃权
(5)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巨化集团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
让,其他特定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
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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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数(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7,207,153 99.68%
同意
54,500 0.12%
反对
96,745 0.20%
弃权
(6)发行价格及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五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2010 年 12 月 30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价的 90%,即发行价格
不低于 19.93 元。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
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股数(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7,207,153 99.68%
同意
54,500 0.12%
反对
96,745 0.20%
弃权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股数(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7,207,153 99.68%
同意
54,500 0.12%
反对
96,745 0.20%
弃权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6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
部用于以下项目:
1、20kt/aTFE 及其下游产品项目;
2、49kt/a 新型氟致冷剂项目;
3、28kt/a 新型食品包装材料项目;
4、30kt/aODS 替代品技改项目;
5、购买土地使用权项目;
6、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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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
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
高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则超过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了
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尽早发挥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