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 2021-04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浙江巨化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股权;同时,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因筹划本次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9 月 21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9 日、2020
年9月26日发布的《巨化股份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44)和《巨化股份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45)。
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八届七次会议和监事会八届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巨化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59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于 2020年 10 月 24 日发布了《巨化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53 号)。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了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的《巨化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临2020-56号)。
根据前述《问询函》的有关要求,公司组织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及各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就相关问题做出了回复说明,并按要求对本次重组预案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和补充披露,中介机构出
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发布的《巨化股份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临 2020-58号)及相关公告文件。
2020 年 12 月 12 日及 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了本次重
组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的《巨化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临 2020-60 号)及《巨化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临 2021-01号)。
截至目前,公司及各相关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待上述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本次重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权监管部门的核准或批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或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核准或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指定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或网站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