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股票代码:600080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四路202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一八年三月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吴一坚 秦川 张梅
付小莉 黄丽琼 牛晓涛
郭凌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9日
目 录
目录......3
释义......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5
一、公司基本情况......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5
三、本次发行的方案......6
四、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8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11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13
一、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1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3
第三节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16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17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18
第六节 备查文件......19
第七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19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金花股份指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拟按9.38元/股的价格向金花控股、金花1号定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指 资产管理计划发行67,974,413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
行为
员工持股计划 指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金花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指 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光证资管 指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基准日 指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7年6月17日)
公司章程 指 现行《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瑞华、瑞华会计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审计机构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
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GINWAENTERPRISE (GROUP)INC.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四路202号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四路202号
法定代表人:吴一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2941964072
成立时间:1996年2月14日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股票代码:600080.SH
联系电话:029-88336635
传真:029-81778626
邮政编码:710065
互联网网址:http://www.ginwa.com.cn
电子信箱:irm@ginwa.com.cn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方案的审议批准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获得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17年8月9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
会审核通过。
2017年9月25日,发行人收到《关于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8号)核准批文,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71,428,570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2018年2月26日,公司向2名发行对象金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金花1号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分别发送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通知上述发行对象于2018年2月27日下午17:00前,将认购资金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18)13号”验证,截至2018年2月27日止,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新华支行51001870836051508511账户已收到认购款人民币637,599,993.94元。
2018年3月21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向公司指定账
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了认股款。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61060001号”验证,截至2018年3月21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37,599,993.94元,计入实收资本(股本)金额为人民币67,974,413.00元,剩余金额扣除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余额人民币561,301,757.54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的方案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股票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为67,974,413股。
(四)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五)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9.4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8.62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017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305,295,872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 元(含税),共计
9,158,876.16元。上述方案已于2017年8月18日实施完毕。
鉴于上述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9.38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发行价格=(调整前每股发行价格-每股现金分红或派息金额)=9.41元/股-0.03元/股=9.38元/股。
(六)发行对象
根据发行人与金花控股、金花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签署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
购协议》及补充协议,2018年2月26日发行人向上述对象发出了《金花企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等认购文件。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所有认购对象均已足额向国金证券在建设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缴款,按约履行了股份认购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最终认购数量为 67,974,413 股,未超过证监会核准的上限
71,428,570股。发行对象总数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