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 金花股份 编号:临2017-035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5月14日召
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7月5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前述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16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4日。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尚在审核中,为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6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届满后延长12个月(即2017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4日),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其他授权内容等事项不变。
《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