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91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已经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并签订《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2021 年度受基础能源
供应紧张等因素的影响,煤炭、焦炭等原材料价格显著上涨,推动电石等产品价格大
幅波动。公司所属子公司销售电石及供应劳务、租赁等其他服务交易价格上涨,公司
拟与天业集团签订《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之补充协议》,2021 年度补充
增加 25,000 万元电石销售以及 700 万元供应劳务、租赁等其他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军、张强、宋晓玲、操斌、张立、黄东回避了本议案
的表决,其他 3 名非关联董事均投同意票,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了事前认
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二)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21 年原预计 本次增加 本次调增后 2021 年 11 增加
类别 交易内容 关联人 金额 关联交易 2021 年度预计 月实际发 原因
额度 额度 生额
供应原材料 电石 天域新实 70000-90000 25000 95000-115000 95400.56 价格
天辰化工 上涨
向关联人提 其他服务(劳 天业集团及 100-300 700 800-1000 801.30
供劳务等 务、租赁等) 其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业集团”)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持股的
国有全资公司,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 36 号,成立于 1996 年 6 月,法定代
表人宋晓玲,注册资本 320,000 万元,是一家集工、农、科、贸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企业。截止目前,天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70,731,7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40%,
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业集团经审计总资产 4,452,870.61 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84,209.83 万元,营业务收入 1,783,109.75 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55.82 万元。
(2)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天域新实”),为天业集团全资子公
司,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十五路 2 号,成立于 2007 年 4 月,法定代表人王明杰,
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聚氯乙烯、烧碱、盐酸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3)天辰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天辰化工”),为天业集团控股子公司,注册地
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 36 号,成立于 2007 年 3 月,法定代表人郭成军,注册资本
220,000 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聚氯乙烯、烧碱、电石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天辰化工、天域新实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天业集团、天辰化工、天域新实为本公司关联方,其与本公司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天业集团、天辰化工、天域新实生产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从其与本公司历年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来看,上述关联人具有较强执行能力和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1、以市场化为原则,原则上不超过市场价格,随市场价格的变化,卖方可作适当调整;
2、若交易的商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
协商定价;
3、关联方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意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供应电石,及提供劳务、租赁等服务,有利于业务发展,促进本公司及子公司产品的销售,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今后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独立性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天业集团及其所属子公司在 2021 年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补充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过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经独立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 2021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皆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不影
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2)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天业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销售电石及供应劳务、租赁等服务,有利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和发展,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且关联交易稳定,有效发挥优势互补,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未损害公司的利益。
2、上述补充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回避了补充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3、补充日常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与天业集团签订《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之
补充协议》。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成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公司下一年有关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日止。
关联交易价格和费用如需调整和变化,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有关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日止。
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之补充协议;
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